香港《稳定币条例》8 月 1 日生效 首批牌照 9 月底前接受申请

金管局鼓励申请牌照的机构可于下月底前联系金管局,让金管局传达监管期望,并适当提供反馈。

文章作者、来源:紫荆

金管局今日(29 日)就下月起实施的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发布指引,并鼓励申请牌照的机构可于下月底前联系金管局,让金管局传达监管期望,并适当提供反馈。如个别机构认为已准备充分,并希望尽早获得考虑,须于 9 月底前向金管局提交申请。

金融管理专员余伟文表示,会致力尽快处理牌照申请。然而,处理申请所需的时间将视乎每项申请的个别情况而定。金管局提醒市场参与者,在进行公众沟通时应谨慎行事,避免发表可能被误解或造成不切实际期望的言论。其中,根据《稳定币条例》,虚假声称自己为持牌人或申请人均属违法。

截至今日,金管局尚未发出任何牌照。公众日后可参阅金管局网站上公布的「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纪录册」。公众应对任何声称在香港受到监管或持牌的稳定币发行人,以及声称正在申请牌照的人士保持警惕。公众如持有无牌稳定币,须自行承担风险。

余伟文表示,目前已有数十家机构主动接触金管局,表示有意申请稳定币牌照,但金管局在初阶段只会批出数个稳定币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