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兼港大法学院讲师费思律师深入解析条例特点、香港与美国条例差异及市场影响。
文章作者:梁帆
文章来源:香港经济导报
2025 年 8 月 1 日,香港《稳定币条例》正式生效,成为全球首个正式通过专门针对稳定币立法的司法管辖区。这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香港在数字金融监管领域的领先地位。另一边,美国总统特朗普于 7 月 18 日正式签署《GENIUS Act》(天才法案)。对此,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兼港大法学院讲师费思律师接受本报专访,深入解析条例特点、香港与美国条例差异及市场影响。
费思认为,香港《稳定币条例》的实施为全球数字资产监管尤其是亚太地区树立了标杆。香港整个数字资产生态系统的优势在于清晰的监管框架与市场驱动的包容性(稳定币、e-HKD、代币化存款幷行)。而美国《GENIUS Act》(天才法案)更强调美元主导地位。这种差异反映了香港作为国际枢纽的开放定位。但他亦提醒,潜在发行人需理性评估自身能力,避免盲目跟风。

以下是专访全文:
记者:您是如何看待香港稳定币条例和美国《天才法案》的区别?它们各自有什么特点?
费思:首先我们讨论一下共同点,其共性之处在于监管对象均为稳定币发行人,要求发行人获取类似金融机构的牌照,幷满足储备资产、赎回机制、反洗钱/反恐融资、风险管理、资本流动性等要求。
其中的核心差异主要体现在:第一,香港的法律和监管环境相对简单,仅安排金管局(HKMA)一个监管主体。相比之下,美国则因联邦制存在多层级监管,包括联邦层面(美联储、OCC 等)及州政府多部门监管,尤其对规模超 100 亿美元的发行人强制联邦监管;第二,香港《稳定币条例》作为一部特别行政区条例,立法篇幅长达 260 余页,而以美国整个国家为体量的《天才法案》,仅才 120 多页。可以说,香港稳定币条例是一项更加详尽、深思熟虑且全面的立法。
记者:您如何看待香港稳定币条例即将于 8 月 1 日实施的意义?
费思:这是全球首个专门针对稳定币的立法,生效时间早于美国的《天才法案》(法案虽然已经通过,但是大部分条款预计最早将于 2026 年生效),且就如我刚才提到,条例内容涵盖非常全面,不仅规管了稳定币的发行,还明确了稳定币的合法发售渠道,为整个稳定币生态体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更加重要的一点是,香港在监管态度上更具包容性。香港金管局同时推进央行数字货币(e-HKD)测试、银行代币化存款与稳定币监管,形成「三轨幷行」的开放生态,由市场作主导。反观美国,则明确禁止央行数字货币,通过私营部门发行的稳定币,侧重推动美元在数字经济中的主导地位。
记者:有机构称,《稳定币条例》于 2025 年 8 月 1 日正式生效后,一些大型机构有望第一批获得香港金管局批准的稳定币牌照,且还有众多企业皆有申请意向。您如何看待这股热潮?
费思:值得一提的是,香港稳定币牌照的申请门槛是非常高的。另外,稳定币需大规模运营才能盈利,观察 USDT、USDC 等,其业务都依赖规模效应,小型发行人因运营成本高(但利息收入仅为总发行规模的约 5%)难以为继。
记者:有声音认为,条例实施后,高合规成本会扼杀创新,对此您有何评论?
费思:严格监管是国际共识(如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委员会标准等),旨在平衡创新与金融稳定。若允许小规模发行人无序竞争,反而会因商业模式不可持续损害消费者权益。例如,发行 1000 万港币稳定币的年利息收入仅 50 万港币,不足以覆盖发行人的运营、合规及其他成本。幷且设高牌照申请门槛可避免发行人因财务状况不佳而退出市场。因此,严格监管实际上是对市场与用户的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