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重申虚拟货币监管要求:为什么“不具法偿性”仍是核心判断

监管关注点并不只是某一种数字资产价格波动,而是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可能涉及非法集资、诈骗、洗钱、违规金融活动等风险。

文章作者、来源:ME News

人民银行重申虚拟货币风险:不具法偿性背后,监管关注的是什么?TL;DR

  •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金融教育宣传内容,再次强调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属于法定货币,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中流通使用。
  • 这一表述并非新的监管方向,而是延续2026年2月八部门通知中的既有监管口径,核心仍在于明确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法律属性区别。
  • 监管关注点并不只是某一种数字资产价格波动,而是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可能涉及非法集资、诈骗、洗钱、违规金融活动等风险。
  • 全球范围内,数字资产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但不同国家和地区正在围绕交易规则、投资者保护、稳定币监管等问题建立新的制度框架。
  • 对行业而言,未来竞争重点可能不再是“虚拟货币是否存在”,而是如何区分技术创新、金融应用与非法金融活动之间的边界。

据中国人民银行公众号发布的金融教育宣传内容,监管部门再次提醒公众认清虚拟货币的基本属性: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的本质属性,不属于法定货币,也不具备真实意义上的货币职能。与此同时,文章指出,部分机构借助“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概念开展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活动,公众需要警惕所谓高收益投资机会,避免参与相关风险活动。

从市场视角来看,这一次金融教育宣传并不是一次针对单一事件的临时回应,而是对长期监管原则的再次确认。自2021年以来,中国监管部门持续强调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风险属性,并不断完善针对交易炒作、非法融资以及跨境相关活动的监管安排。202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使用。

因此,理解此次重申的关键,并不在于“虚拟货币价格涨跌”,而在于监管体系对于货币、资产和金融活动三个层面的界定。

“不具法偿性”,意味着虚拟货币与货币体系存在根本区别

在现代金融体系中,货币不仅是一种交易媒介,更是一套由国家信用、法律制度和金融基础设施共同支撑的支付体系。

所谓法偿性,意味着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不能拒绝接受该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人民币之所以能够作为社会普遍接受的支付工具,并不是因为其本身具有某种技术属性,而是因为其背后存在国家信用和完整的金融体系支持。

虚拟货币则不同。以比特币、以太坊等为代表的数字资产,通常由区块链网络运行,通过密码学机制和分布式账本实现记录和转移,其价值主要来自市场参与者的认可,而不是国家信用背书。

这也是为什么监管部门反复强调“不具有法偿性”。这一判断并不是对区块链技术本身的否定,而是在法律和金融体系层面明确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区别。

事实上,全球多数金融监管机构也都在讨论类似问题。过去几年,随着比特币等资产市场规模扩大,各国监管重点逐渐从“是否存在数字资产”转向“如何管理数字资产相关金融风险”。美国、欧盟、新加坡等地区均在推进针对数字资产交易、稳定币发行、托管服务等领域的监管规则。

换句话说,数字资产作为一种市场现象已经存在,但其是否能够承担货币功能,需要面对支付稳定性、价格波动、消费者保护、反洗钱等一系列金融基础问题。

监管真正关注的,是虚拟货币背后的金融风险链条

长期以来,虚拟货币市场最大的争议并不只是技术本身,而是围绕其形成的一系列金融活动。

一方面,区块链技术在数据确权、支付创新、金融基础设施等领域存在探索价值;另一方面,由于虚拟货币价格波动较大、交易匿名性较强,也容易成为部分违法活动利用的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此次宣传中特别提醒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行为,并提示不要参与虚拟货币发行、交易、投资、“挖矿”等相关活动,不参与推广虚拟货币活动,不向他人出租银行卡、支付账户用于相关资金流转。

从过去几年公开案例来看,虚拟货币相关风险通常并不表现为单纯的资产价格下跌,而更多集中在金融欺诈和非法经营环节。

例如,一些所谓“数字货币投资平台”通过承诺固定收益、高额回报吸引用户充值,但实际上并不存在真实交易业务;部分项目以区块链、元宇宙、人工智能等热门概念包装融资计划,利用投资者对新技术的认知差距进行资金募集。这类行为的核心问题,并不是使用了什么技术,而是借技术概念掩盖非法金融活动。

这也是监管部门持续强调风险识别的重要原因。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真正需要判断的并不是某个项目是否“采用区块链”,而是其是否具备透明的信息披露、合规的业务模式以及明确的风险边界。

虚拟货币市场仍在发展,监管与创新并非简单对立

值得注意的是,全球数字资产行业并没有因为监管加强而消失。相反,近年来围绕区块链基础设施、稳定币、资产代币化等方向的探索仍在持续。

根据行业公开数据,全球加密资产市场总市值在过去几年经历多轮周期变化,在2021年牛市期间曾突破3万亿美元规模,随后随着市场调整明显下降。与此同时,稳定币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成为连接传统金融体系和数字资产市场的重要工具之一。

不过,市场规模增长也带来了新的监管问题。

稳定币就是其中典型案例。相比比特币等价格波动较大的资产,稳定币通常试图通过美元资产储备或其他机制维持价格稳定,因此被部分市场参与者用于交易结算和跨境支付。但由于稳定币涉及储备资产透明度、用户赎回机制以及金融稳定风险,各国监管机构均在加强审查。

中国监管部门此次宣传中特别提到,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境内外单位和个人也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这体现出当前监管关注点正在从单纯限制交易炒作,进一步延伸至跨境金融活动和货币体系稳定性。

对于行业而言,这意味着未来的发展空间可能更多集中于合规技术应用,而不是简单复制传统加密市场中的投机模式。

例如,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数字身份、数据确权、资产登记等领域仍然存在探索机会。这些应用并不依赖虚拟货币作为支付工具,而是利用区块链提升信息透明度和系统效率。

市场参与者需要重新理解“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的关系

过去几年,一个常见误区是将区块链技术与虚拟货币简单等同。

实际上,两者虽然在早期发展过程中高度关联,但并不完全相同。

区块链是一种技术架构,可以用于构建分布式数据库、数字资产登记系统以及可信数据交换网络;虚拟货币则是一类基于区块链网络产生的数字资产形式。

因此,监管对于虚拟货币风险的强调,并不意味着所有区块链技术探索都会被否定。相反,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区块链仍可能在部分产业场景中发挥作用。

真正需要被重新审视的是过去市场中形成的一些逻辑:把技术创新包装成投资机会,把价格上涨等同于价值增长,把高收益承诺作为吸引用户的核心方式。

金融市场最终依靠的是信任机制,而信任来源于透明规则、风险管理和制度保障。任何脱离真实应用场景,仅依靠概念传播和资金推动的模式,都难以长期持续。

监管进入长期治理阶段,行业需要寻找新的发展逻辑

从2021年至今,中国对于虚拟货币相关风险的监管方向保持连续性。此次人民银行再次进行金融教育宣传,本质上是对市场参与者的一次风险提示,也是对金融边界的一次重新确认。

对于普通用户而言,最重要的信息仍然是:虚拟货币不是人民币等法定货币的替代品,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支付强制接受属性,参与相关投资活动需要充分认识风险。

对于行业而言,更值得关注的是未来发展方向的变化。

过去,加密行业的竞争焦点更多集中在资产发行、交易规模和用户增长;未来,随着全球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真正具有长期价值的方向可能更多集中于基础设施、合规服务以及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应用。

技术创新和金融风险治理并不是天然对立关系。成熟市场的发展过程,本质上就是不断建立规则、筛选模式、降低风险的过程。

人民银行此次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法偿性”,并不是对技术发展的简单否定,而是在金融体系层面对货币属性、资产属性和风险边界进行进一步明确。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理解这一点,比关注短期价格波动更重要。

参考来源

  1.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教育宣传——虚拟货币相关风险提示》,2026年9月。
  2.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2026年2月。
  3. 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强调:虚拟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2025年12月。
  4. 北京商报:《人民银行再提虚拟货币风险!不参与发行、交易、投资、“挖矿”等活动》,2026年9月。
  5. Odaily星球日报:《中国人民银行重申虚拟货币监管要求,禁止相关业务及挂钩人民币稳定币》,2026年9月。
  6.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Global Monitoring Report on Crypto-asset Markets》,2025年。